江蘇無錫一市民擼貓被抓傷,店家怪市民掐貓脖子,該不該賠償?

這幾年有很多商家都開設了擼貓的生意吸引顧客,比如,有的商家本來是賣奶茶的,但在他的店裡,買奶茶就可以免費擼貓,通過這種辦法促進奶茶的銷售。

但是貓畢竟是動物,性子是不可控的,萬一貓急了,咬了顧客,該怎麼辦呢?

江蘇無錫的趙先生就是在一家貓咪互動體驗館裡擼貓,結果被貓抓傷了。

趙先生提出讓商家進行賠償,但是商家卻拒絕賠償。

最後雙方訴諸法庭。

江蘇無錫一市民擼貓被抓傷,店家怪市民掐貓脖子,該不該賠償?

事情還要從前年的6月21日說起,趙先生當時在無錫的一家貓咪互動體驗館裡玩兒,開始就是逗寵物貓,可逗著逗著,寵物貓突然急眼了,咬了趙先生一口。

趙先生被貓咬傷了,他就去了無錫的第八人民醫院進行醫治,花了不少錢,同時也耽誤了自己工作上班。

趙先生自然是要求商家對他進行賠償,特別是醫藥費這一塊,必須要由商家來負責支付。

但是商家也不服氣,商家說,趙某被抓傷是因為趙某在與貓的互動體驗中未使用逗貓棒,而是直接用手掐貓的脖子才發生抓傷。

商家的意思說,趙某不遵守商家的相關擼貓規定,直接用手去掐貓的脖子,把貓惹急了,所以才被咬的,也就是說商家認為責任主要在趙先生這一方,如果他不去掐貓的脖子,就不會發生這一切。

最後經過法院的審理,認定商家應承擔侵權責任。

判決結果為:第一、商家向趙某支付醫療費1800元。

第二、商家向趙某支付誤工費380元。

那麼,法院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判決呢?經過法院的調查,店家說是趙先生摸了貓的脖子,讓貓急眼了,導致被貓咬的。

店家並沒有監控,提不出相關的證據來。

同時,這個店家並不是規范的貓咖,而是一家電子商行,經營范圍許可是互聯網銷售,而店家提供擼貓服務都是在超范圍經營。

也就是說這個商家不應該提供擼貓服務,而店家提供的服務造成人員傷害了,自然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當然,如果說這家店具有擼貓的經營范圍同時也有監控顯示,消費者在擼貓的過程中確實有不妥當之處,激怒了寵物貓才造成了損害,那麼,與此相應的,店家的責任就會少一些,而消費者自身的責任就會多一些。

所以在這裡也提醒很多朋友,特別是帶著孩子一起去擼貓的朋友,一定要遵守店家相關的規定,仔細觀察寵物貓的反應,不要把寵物貓惹怒了,在無意中被咬傷。

因為咬傷之後還很麻煩,不僅需要去醫院反復治療,還耽誤了很多時間,同時也提心吊膽,花了不少醫藥費,可以說是得不償失。

而且一旦店方有足夠的證據表明是消費者故意造成的問題,那麼主要的責任也就在了消費者身上,還獲不到太多的賠償,更是不劃算了。

對此大家怎麼看,歡迎在評論區發表您的高見。

秀才不出門縱論天下事,更多精彩內容,請關注秀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