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養犬,不是『鏟屎官』的私事。

近日,成都市簡陽市和金牛區相繼對『不文明養犬』開出罰單的消息引發網友稱贊。

飼養貓、狗等寵物本屬於個人愛好,只要不幹擾別人的生產生活,無可厚非。

但現實生活中,養狗不牽繩、不清理糞便、肆意放養等不文明養犬行為,輕則影響鄰裡關系、市容環境,重則引發事端惹出官司。

市民對『不文明養犬』罰單稱贊叫好,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大家對文明養寵物行為的期許。

管理好自己的寵物,不是『鏟屎官』的私事,而是文明社會的要求,也折射出城市管理的水平。

文明養犬,不僅需要『鏟屎官』們的自覺,也需要法律法規的剛性約束。

成都市最新完善出臺的《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就對『不文明養犬』行為進行了明確界定並給出懲戒舉措。

文明養犬,既是養犬人必須擔負的社會責任,也是讓社會與寵物和諧共處的必備條件。

治理『不文明養犬』需要形成合力。

從城市治理的角度,在創新社會治理手段的同時,還應完善公共配套功能。

譬如,在小區內,設立專門針對狗的垃圾桶或糞便收集袋;為辦理養犬登記的市民發放犬繩、拾便器、標志牌等。

於城市管理者而言,通過『德與法』共治規范文明養犬行為的同時,更需加強執法力度,倡導文明自律,創新宣傳方式,喚醒文明意識,讓文明養犬逐漸成為個人習慣和社會共識,讓寵物與家庭、社會和諧相處。

屆時,『不文明養犬』的罰單定會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