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花了那麼多心思佈置的別墅居然成了貓舍!』
定居國外的吳女士有一套位於閔行梅隴鎮的獨棟別墅,建築面積500多平,市場價值3000多萬。
之前這幢房子吳女士精裝修後一直由父母居住,上海疫情發生後,為了方便照顧,吳女士的父母就搬到吳女士姐姐家中一起居住。
房子騰空後,吳女士覺得別墅空關著實在浪費,於是決定將房屋出租。
在通過中介找了幾波租客後,吳女士最終與王小姐簽訂了兩年的租賃合同,價格是3萬元一個月。
今年7月份,租客就正式搬了進來。
然而,房子出租還不到一個月時間,吳女士就接到了鄰居和物業的幾波投訴電話,反映她的房子『好難聞啊』『臭死了』。
物業告訴她,她的房子『好像沒有什麼人,但是搬進來很多很多貓』『數量數不清』。
吳女士開始還不相信,問物業『你們怎麼知道有很多貓?
』
物業說:『他們在吳女士白天窗簾拉開的時候,能隱約看見『一排一排的貓籠子』
一想到隔壁房子裡面住滿了貓,鄰居們就『渾身起雞皮疙瘩』,再加上隨著上海天氣飆升到40度後,臭味散發出來,更是讓鄰居們不得不選擇向物業和吳女士投訴。
二、『我的別墅裡居然被租客養了200多隻貓!』
接到鄰居們和物業的投訴後,吳女士不得不啟程回國處理此事。
她首先和租客王小姐聯系,聲稱自己有東西要回房子裡取一下,經允許後進入了自己的別墅。
一進門後,她就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別墅裡從地下室到一樓、二樓,全都用隔板隔開裝滿貓籠子,籠子裡面裝著各種品種的貓。
自己精心佈置的書房、鋼琴房、以及女兒、父母的臥室也全部被拆除殆盡,現在變成了貓的活動場所,留下了滿地的貓毛和撲鼻的臭味。
吳女士粗略估算了一下,整棟房子居然養了200來隻貓!
』這房子是我委托設計師花了一年多時間好不容易進行設計的,房子裡的物品也是我花了好幾年心思一件一件淘來的,現在全被租客拿掉堆到了地下室裡。
』吳女士瞬間覺得又氣憤又委屈。
『租客王女士在租房前隻說自己有點小愛好,喜歡養幾隻寵物貓。
哪想到現在是養幾百隻貓在裡面用來賺錢』
三、『如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
氣憤不已的吳女士找到了租客王小姐,要求她『要麼認真整改,恢復房屋原有居住功能。
』『要麼就解除合同,賠償損失。
』
然而,王小姐卻不答應,認為『房子是我租下來的,我想怎麼用就怎麼用,你管不著』。
那麼,吳女士真的對此束手無策了嗎?
小芝認為其實吳女士完全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主張維權:
1.要求王小姐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條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王小姐無論是在簽合同之前還是之後,都未經吳女士同意,就擅自在房屋內增設『貓舍』,吳女士對此完全可以要求王小姐將『貓舍』拆除。
2.追究王小姐未合理使用房屋的責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的,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吳女士的房屋使用性質是供人居住,並未用來做『貓舍』,且王小姐用做『貓舍』過程中,破壞了吳女士房屋原本的裝飾裝修,客觀上也造成了損失,此時吳女士有權要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
3.如果涉嫌『居改非』可向城管執法部門舉報
如果查實王小姐有利用居住房屋對外營業行為,還可依據《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條例》向城管執法舉報,要求上門查處『居改非』違法行為。
結語:我們出租房子,都希望租客能夠好好愛惜自己的房子,但是真的碰到不講衛生、隨心所欲的租客,有時還是隻能『不了了之』『吃悶虧』,所以有些人寧可『房子空關』也不願意出租,對於出租房子的事情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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