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峪讀《貓哲學:貓與生命意義》︱貓生為何能幸福。

黃峪讀《貓哲學:貓與生命意義》︱貓生為何能幸福。

《貓哲學:貓與生命意義》,[英]約翰·葛雷著,陳信宏譯,春山出版有限公司2022年5月出版

英國哲學家羅素《幸福之路》《The Conquest of Happiness》第一章的標題直指人心:『什麼使人不幸福?』此章開篇首句如此寫道:『動物只要沒生病,吃得飽,就是快樂的。

我們以為人也應該是這樣的,但是當今世界的大多數情況卻不是這樣。

如果你感覺自己不幸福,恐怕你不會認為自己是特殊的。

如果你感覺自己是幸福的,那就看看周圍有多少朋友跟你一樣』

為動物幸福代言的羅素,不知道有沒有讀過《莊子·外篇·秋水》裡莊子與惠子的辯論:

莊子與惠子遊於濠梁之上。

莊子曰:『儵魚出遊從容,是魚樂也』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 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莊子曰:『請循其本。

子曰‘汝安知魚樂’雲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這個問題牽涉到認知論的根本問題:某一個體何以知道其他個體的感受?然而,這對英國政治哲學家約翰·格雷《John Gray》而言卻不成問題。

他的研究領域為自由主義,著作甚豐,除此以外也寫了三部以動物為主題的著作:《沉默的動物:論進步及其他現代神話》《The Silence of Animals: On Progress and Other Modern Myths》、《芻狗:對人類與其他動物的思考》《Straw Dogs: Thoughts on Humans and Other Animals》,以及《貓哲學:貓與生命意義》《Feline Philosophy: Cats and the Meaning of Life》。

《貓哲學》這本書是資深貓奴鏟屎官格雷與貓共同生活四十年的反思心得。

在《貓哲學》一書最後致謝環節裡,格雷感謝了促成此書寫作的編輯朋友,還特別提及自己養的四隻貓,『其中兩隻是緬甸貓姐妹,分別名為Sophie與Sarah,另外兩隻是伯曼貓兄弟,名叫Jamie與Julian;它們在將近三十年的時間當中都是備受鐘愛的同伴』。

《貓哲學》全書分為六個部分:一、貓與哲學;二、貓為什麼不會努力追求幸福;三、貓咪倫理學;四、人的愛相對於貓的愛;五、時間、死亡,以及貓的靈魂;六、貓與生命意義。

這六個部分的內容有相互交織之處,主要討論的問題可以歸納為四個:貓需要哲學嗎?貓活得幸福嗎?人為什麼對貓又愛又恨?人類可以像貓那樣生活嗎?

貓需要哲學嗎?

在第一章裡,格雷直截了當地回答——不需要。

原因在於貓隨遇而安,知足常樂,不像人類各種欲求不滿,試圖改變,反倒更加痛苦:

貓不需要哲學。

它們遵循自己的天性,以這種天性所賦予它們的生活為足。

另一方面,對自己的天性不滿則似乎是人類的天性。

人類這種動物總是不斷奮力想要成為自己不是的東西,結果自然充滿了可想而知的悲劇和滑稽性。

貓不做這種努力。

人的生命有一大半都投註於追求幸福,但對於貓而言,只要它們的健康安全所遭到的實質威脅消除了,幸福就是它們的預設狀態。

這也許就是我們許多人喜愛貓的主要原因。

它們天生擁有的福氣,是人類經常達不到的程度。

在格雷看來,哲學源於人類的焦慮——應對陌生世界各種挑戰,無法掌握控制宇宙萬物。

宗教與哲學都『試圖抵擋身而為人所無可擺脫的那種恒久不安』。

貓與人類之間最大的差異,就在於是否有追求幸福的目標:

哲學擺出解方的姿態,實際上卻是它假裝要治療的問題所產生的症狀。

其他動物不需要把注意力從自己的處境上轉移開來。

幸福快樂在人類身上是一種刻意造成的狀態,對於貓而言卻是它們的自然狀態。

貓除非被關在對它們而言並不自然的環境裡,否則它們絕不會感到無聊。

無聊代表你害怕獨自一人。

貓以獨處為樂,人則是借著逃離自己以尋求快樂。

貓與人類最大的差異就在這一點。

如同精神分析學的創始人佛洛依德所認識到的,一種難以解釋的悲慘是人類的正常狀態。

格雷指出,轉移注意力,正是人類擺脫不幸福狀態的主要方法。

對此,眾多哲學思想學派提出各種不同建議。

早期伊壁鳩魯派提出要通過約束自己的欲望而獲得幸福。

佛陀建議要舍棄七情六欲,脫離生死輪回,擺脫人生苦難。

斯多葛派則認為可以通過控制自己的思維,了解由邏各斯《Logos,也就是理性》所支配的宇宙,認同這套秩序,並在萬物安排中扮演自己的角色,從而獲得滿足。

更有趣的是,提出『人是一根會思考的蘆葦』的法國哲學家帕斯卡爾,一方面指出轉移注意力是人類特有的做法,另一方面卻認為人類轉移注意力的最好做法,是放棄思考:

因此,對人唯一有益的做法,就是不要讓他們思考自己是什麼。

方法可以是用某種工作占據他們的心思,或是以某種新奇而討人開心的愛好吸引他們,像是賭博、打獵、引人入勝的表演。

簡言之,就是所謂的轉移注意力。

另外一位法國哲學家蒙田痛失摯友後,也專門撰文,現身說法,給出轉移注意力,排解哀苦的幾項『自然之道』良方:

我需要一項分心的事物來轉移注意力,因此我借著計謀與努力使自己墮入愛河,當然我的青春也發揮了助力。

愛為我帶來撫慰,也讓我得以擺脫那段親密的友誼所帶來的疾病。

同樣的狀況到處都適用:某個痛苦的念頭盤踞在我的心頭,然後我發現與其壓制那個念頭,不如改變心思比較快……我如果對抗不了,就設法逃跑;而所謂的逃跑,就是運用手段轉移注意力;借著變換地點、工作與同伴,我就得以逃離那個念頭,遁入其他消遣與思索當中,於是那個念頭就追丟了我,再也找不到我。

格雷將眾多哲學思想進行歸納,認為其中共性在於試圖用理性安排充滿偶發性的人生,希望用心智控制帶來各種困擾的情感:

這些哲學思想都有一個共同的缺點,就是想象人類理性能夠安排人生:有的認定心智可以構思出一種不怕損失的人生,有的認為心智可以控制情感,從而能夠承受任何損失。

實際上,不管是我們的生活方式還是我們感受到的情感,都沒有辦法以這種方式加以控制。

形塑我們人生的是偶然,形塑我們情感的是身體。

人生大部分的內容,還有哲學大部分的內容,都是試圖把我們的注意力從這項事實轉移開來。

貓活得幸福嗎?

貓不需要哲學,因為貓生活得很幸福。

根據格雷的分析觀察,貓咪們充滿幸福感的第一個原因,在於它們沒有自我形象意識,所以不會像人類一樣恐懼死亡,害怕黑暗,也不會擔心時光流逝:

關於轉移注意力,人類與貓乃是相反的兩極。

由於貓沒有形塑出自己的形象,所以不需要設法忘卻自己有一天會不復存在的事實。

因此,它們不會有時間過得太快或太慢的恐懼。

貓如果不是在狩獵或交配、進食或玩耍,就是在睡覺。

它們沒有內心的痛苦迫使它們從事持續不斷的活動。

它們睡覺的時候也可能會做夢,但我們沒有理由認為它們會夢到自己身在別的世界裡,而且它們只要沒有在睡覺,就是全然清醒。

它們也許會在某個時刻知道自己即將死亡,但不會終生懼怕著死亡的來臨。

《貓哲學》第三部分『貓咪倫理學』中指出,貓缺乏虛幻的自我形象,並特別介紹了美國心理學家蓋洛普《Gordon Gallop Jr.》在1970年提出的鏡中自我認知測試。

蓋洛普在包括人類的不同動物身上添加彩色圓點,受測動物如果照鏡時試圖觸碰身上添加了彩色圓點的部分,就會被認為具有自我覺察力。

通過測試的動物包括人類、黑猩猩、巴諾佈猿與大猩猩,還有海豚與虎鯨等鯨豚類,以及部分鳥類如喜鵲。

被認為具有部分自我覺察力的動物還包括其他的鴉類鳥類,以及豬和獼猴。

但是貓卻在照鏡子的時候對自己的倒影毫無興趣,甚至還可能會認為那是另外一隻貓。

研究證明,貓可能對自己的名字有所反應,但它們受到呼喚的時候卻很可能懶得回應。

和狗不同的是,貓對人類並無高度依賴感。

格雷認為貓咪一方面活得非常自我,但另一方面也處於無我狀態。

因此,貓咪倫理學『是一種無我的自我中心』:

貓是自我中心者,因為它們隻關心自己以及自己所愛的對象。

它們之所以無我,是因為它們沒有致力於要保存以及強化的自我形象。

貓不是以自私的方式活著,而是在無我的狀態下身為自己。

除了沒有虛幻的自我意識之外,貓活得很幸福的第二個原因,還在於它們具有非常敏銳的感官體驗,隨時隨地都處於類似禪宗提出的『無心』狀態,能夠心無二致,全神貫註於自己所做的事情。

這種時時處於『心流』之中的體驗,是人類難以企及的。

『我們在人生當中的體驗零碎而斷裂,像鬼魂一樣時而出現,時而消失;但沒有自我的貓,則隨時都是它們自己』

人為什麼對貓又愛又恨?

幾千年來,貓從來都沒有真正被人類馴化。

格雷指出,貓在與人類的相處過程中,也一直忠於自己的天性,在感情互動的基礎上,與人類平等相處:

貓不承認領袖的習性,可能是它們不順從與人類的一個原因。

它們不服從也不尊崇人類,盡管它們現在有為數極多都與人類一同生活。

它們雖然依賴我們,卻仍然保持獨立。

它們如果表現出對我們的喜愛,絕不隻是為了換取好處。

它們如果不喜歡我們,就會直接離開。

它們如果留下來,純粹是因為它們想要和我們在一起。

這也是我們許多人鐘愛貓的原因。

格雷還進一步闡釋了獨立自主的貓咪們和其照顧者之間的獨特關系:

貓因為對那些照顧它們的人看似滿不在乎而遭到批評。

我們為它們提供食物和居所,但它們卻不把我們當成它們的擁有者或是主人,僅以它們的陪伴來回報我們。

我們如果尊重它們,它們雖然會因此喜歡我們,卻也不會在我們離開的時候想念我們。

它們一旦失去我們的支持,很快就會回復野性。

它們雖然看起來對未來毫不擔憂,卻似乎註定會比我們存活得更久。

與貓簡單純粹的真愛陪伴相比,人類對同類和對其他動物的愛卻更加復雜。

在《貓哲學》第四部分『人的愛相對於貓的愛』,格雷舉出歐美文學中的幾篇經典作品,探討人貓之間的情感關系。

例如法國作家柯萊特《Sidonie-Gabrielle Colette》的短篇小說《貓》《The Cat,1933》就以一隻俄羅斯藍貓莎哈作為主人公,描寫了一對年輕新婚夫妻亞蘭與卡蜜兒之間因貓而起的愛恨嫉妒關系——亞蘭極愛莎哈,令卡蜜兒妒火上升,將莎哈扔到樓下置於死地,亞蘭得知此事後傷心惱怒,指責卡蜜兒毫無人性,從此和她分手,而莎哈最後卻神奇地回到亞蘭身邊。

在美國作家海史密斯《Patricia Highsmith》的短篇《明恩的最大獵物》《Ming’s Biggest Prey》裡,暹羅貓明恩的女主人依蓮新交的男友泰迪想把明恩從郵輪上推到海裡,後來又再次出手想把明恩扔到樓下。

人貓雙雙墜樓,明恩毫發無傷,而泰迪則當場斃命。

這個故事同樣以貓的勝利告終。

在賞讀文學作品後,格雷引用了普魯斯特對人類具有救贖功能的情欲之愛分析,對比人類與貓的愛戀情感有何不同:

在愛當中,人類受到自我欺騙所支配的情形更甚於在其他任何情境當中。

另一方面,貓的愛並不是為了欺騙自己。

貓也許更加自我中心,卻不受虛榮所蒙蔽,至少對人是如此。

它們希望人給予它們的,是一個可以讓它們回歸正常滿足狀態的地方。

人只要能夠給予它們這麼一個地方,它們就有可能會愛上這個人。

可見,貓對人的愛絕非自欺欺人。

但人類對貓的情感,則更加復雜多變。

有人自稱貓奴,愛貓寵貓。

有人將貓奉為神明,無比崇敬,比如說,在古埃及文明裡,貓就兼具多種身份,可以是陪著人類前往來世的同伴,可以是神明的化身,也可以是神明的保護者。

但在其他文化傳統裡,貓也被視為惡魔,如在中世紀歐洲就出現了各種以宗教名義開展的凌虐貓的殘忍行為。

對此,格雷有如下解釋:

貓體現了人類從來不曾體驗過的自由與幸福,所以在人類世界裡顯得格格不入。

它們如果被視為『不自然』的生物,原因是它們依據自己的天性而活。

由於人類當中看不到這樣的生活,所以貓也就因此被視為惡魔或是神明。

在格雷看來,各種凌虐貓的行為都源於人類對貓的妒忌:『貓依循自己的天性而活,人類則是努力壓抑自己的天性。

說來矛盾,這正是人類的天性。

這也是野蠻狀態的恒久魅力』在《貓哲學》中,格雷開篇便舉出了一隻在越戰中遭受各種苦難虐待,後來被收養者帶到美國和英國生活的小貓梅奧作為例子,說明貓『不論在哪裡都能活得有聲有色』。

在此書尾聲部分,格雷又用梅奧和另外一隻被凌虐的貓蓋提諾作為例子,說明貓比人類具有更加頑強的生命力:

貓有可能遭遇極大的痛苦,它們的生命也有可能被殘暴地截斷。

梅奧的一生有許多的恐怖經歷,而這些創傷回憶一旦被喚起,就會回到它的腦海中。

……這兩隻貓都經歷過許多痛苦,但它們卻都不知道什麼叫做悲劇。

盡管承受了那麼多的苦難,它們卻還是懷著無懼的喜悅活著。

人類能夠這樣活著嗎?還是人類太過脆弱,承受不了這樣的人生?

像貓一樣生活?

《貓哲學》這本書不僅關於貓,更關於人類。

無論你對貓有何觀感,是否覺得幸福,都不妨借鑒貓的生活方式,物我兩忘,活在當下,感受人生。

正如格雷在第六部分『貓與人生意義』結尾寫道:

我們在這方面和其他所有生物都是一樣的。

人類不高於其他動物,也不低於它們。

沒有所謂的宇宙價值尺度,也沒有存在的位階鎖鏈《great chain of being》,沒有外在標準可以判斷生命的價值。

人就是人,貓就是貓。

差別在於,貓雖然沒有任何需要向我們學習的地方,我們卻可以向它們學習怎麼減輕身為人所背負的重擔。

最後,我們一起來看看格雷總結的『貓帶給我們的十項生活建議』,要不要試一下,悉聽尊便:

一、絕對不要想說服人類講理;

二、抱怨自己沒有足夠的時間是愚蠢的事情;

三、不要在自己的痛苦當中尋求意義;

四、寧可對別人漠不關心,也不要覺得你必須愛他們;

五、把追求幸福拋在腦後,這樣你就可能感到幸福;

六、人生不是一則故事;

七、不要害怕黑暗,因為大多數珍貴的事物都可以在夜裡找到;

八、為了睡覺的樂趣而睡;

九、對於主動提議要讓你幸福的人一定要小心;

十、你如果學不會比較像貓那樣生活,不必遺憾,只要返回轉移注意力的人類世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