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印度四名男子強奸巨蜥事件之後,馬來西亞又發生了一起63歲男子性侵家貓的事件。
接連發生的兩起性侵動物事件,不禁讓我們對某些人身為人類的道德底線產生懷疑。
真可謂畜生永遠是畜生,但人有時候真不是人!
據悉,近日,一名63歲的馬來西亞男子性侵了一隻雌性家貓。
該男子的作案時間在凌晨,作案地點在一公園裡的遊樂場內,因為動靜太大,驚動了附近的住戶,住戶過來查看情況時,該男子才放下家貓,逃離,而受害的母貓已經不幸死亡。
後住戶報警,警方將死去的母貓送檢,也很快就將這名變態的男子抓獲。
男子被抓獲後,其坦然承認了自己性侵家貓的犯罪事實。
根據相關報道稱,依據馬來西亞相關的法律規定,該男子最高會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甚至是鞭刑。
雖然對性侵家貓的變態行為表示憤怒,但可能會有很多網友不解,在馬來西亞,強奸動物的行為會被判得這麼重嗎?是的!馬來西亞的《刑法》中有專門的『獸交罪』,顧名思義,是一種與動物性交會構成的犯罪,而該罪最重確實是會被判處20年的有期徒刑。
馬來西亞《刑法》中,還有一個罪名叫作『動物疏忽罪』,疏忽動物的行為最高會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罰款差不多3千多元。
不得不說,馬來西亞是非常重視對動物的保護。
人類性侵動物事件頻發的背後到底是什麼?不得不說,這是人格的變態!對於動物來說,性侵就是一種虐待,相關保護動物的法律法規中,對於人類性侵動物的行為都應該進行嚴厲的打擊。
自由的背後是尊嚴,給動物自由其實就是還動物尊嚴,人類的囚禁甚至是性侵動物的行為,無疑就是對生命的漠視和對動物尊嚴的蔑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