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看到一個帖子。
一個女生發帖子說:
閨蜜嫁到了外地,然後把貓咪放在了自己家裡寄養。
開始的時候,閨蜜說:
『我現在剛結婚,也不方便帶著貓咪過來一起生活,等我穩定下來再把貓咪接過來;每個月給你貓咪的生活費,你就幫我照看一下吧』
這下可好,寄養的時間長達3年。
隻有在最開始的時候,閨蜜會給她每個月打200塊錢的貓咪生活費。
後面2年,再也沒有給她打過貓咪的生活費。
而這個網友對貓咪產生了很多感情,她以為閨蜜就這樣不要貓了。
所以,她一直想要養貓的心思,也都用在了這隻貓咪身上,沒有再買一隻貓。
本以為這樣的日子會一直持續下去,本以為閨蜜不打算要貓咪了。
沒想到,在寄養時間長達3年後,閨蜜給她發消息說:
『貓咪在你那邊過得挺好吧,時間那麼久了,也不好意思再耽誤你了,我抽空把貓咪接回家吧』
這就讓網友感到委屈又憤怒。
自己辛辛苦苦幫忙寄養3年,在貓咪身上投入了時間、金錢和精力,更是傾註了自己很多感情。
說送來就送來,說要回去就要回去,實在是有些不尊重人。
於是這個女網友就發帖子問大家,該如何回應,要不要把貓咪還給閨蜜。
關於這件事,有2個解決辦法。
第一:把貓咪還給閨蜜,但是要拿回自己的投入。
3年的寄養時間,刨除第一年對方給貓咪的生活費,無論一個月200夠與不夠都算了,隻跟對方算後2年的撫養費用。
首先:貓咪每個月吃喝拉撒的費用。
貓糧,一隻貓每個月大概吃3斤貓糧,再加上一些貓罐頭零食;
貓砂,每隻貓一個月也得用不少;
另外算上貓咪的體內外驅蟲藥。
這些一個月全部算起來,給平均在200-300元。
每年,還得加上給貓咪洗澡打疫苗的錢。
1年在貓咪身上的投入,大概在4-5k吧?
那2年,就跟閨蜜要1萬塊錢撫養貓咪的錢就好了。
其次,在貓咪身上投入的情感和精力,該如何折算呢?
3年的時間,朝夕相處,放棄了自己打算養貓的念頭。
這些付出與投入,是很難用金錢來衡量的。
如果真的是閨蜜,是好朋友,對方也不會如此突然地向你提出這個要求。
最起碼,對方也得旁敲側擊地問一下你的想法。
養寵物這件事,本就是一次情感投資。
在一隻貓身上投入了那麼多,我們需要的是什麼?
無非是喜歡跟貓咪朝夕相處的每一天。
第二:把貓咪從閨蜜手中買來,完全屬於自己
如果想要跟對方繼續下去閨蜜的感情,那就跟對方談:這隻貓,你打算多少錢賣給我。
隻有把貓咪買到自己手裡,才完全屬於你。
如果你不想吃虧,又想要貓咪,那就跟對方算一算這3年來在貓咪身上投入的所有。
養寵物這件事,短時間內寄養可以。
如果想要別人長時間幫你養貓,最起碼你也應該負擔寵物的日常生活開銷。
今日話題:
你覺得,該不該把貓咪還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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